建筑垃圾一直是各地政府在考慮的問題,日前廣州建委則為此公布了《廣州市建筑廢棄物再生建材產品推廣使用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此《辦法》中明確規定市政工程、園林工程等公共項目建設中的再生建材產品比例不得低于30%,而財政和國有資金建設的工程、保障性住房以及綠色建筑項目中再生建材比例則不低于15%。
據湖北億銳佳輕質隔墻板市場部了解,廣州市市建設行政部門會將再生建材的各相關責任主體行為納入建設系統企業誠信綜合評價體系。規定本市區域建筑工程在符合技術標準和滿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均應在房屋建筑的非承重墻體、砌筑圍墻、人行道、廣場、公園、綠道、室外綠化停車場和路基墊層等工程部位使用再生建材,政府投資工程要按照本辦法規定帶頭使用再生建材特許的相關產品。并且市工程、園林工程、道路工程、水務工程等在能夠使用再生建材的情況下,其比例不得低于30%。國有資金或者財政的房屋工程、保障性住房、綠色建筑等項目在可使用再生建材的情況下,再生建材比例不得低于15%。
湖北億銳佳輕質隔墻板市場部點評:本《辦法》主要是減少城市建筑垃圾的硬性管理規定,并且鼓勵一定城市的更新項目在建筑拆除的時候采用廢棄物移動處理的辦法,減少廢棄物再生資源的良性循環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