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武漢市的新型墻體材料主要是以輕質隔墻板等為主要產品。但是,輕質隔墻板的使用比例在武漢市的墻體材料中仍然不高,因此,需要進一步推進武漢市新型墻體材料的改革。然而推進新型墻體材料的發展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粘土制品的壓力。墻體材料以粘土磚為主的狀況還未根本改變。目前,我市的粘土制品仍占主導地位,絕大部分是由生產規模小、工藝技術落后、大量浪費能源和污染環境的鄉鎮企業生產的。每年因此而毀壞和占用大量的耕地,替代性的新型建材主導產品的發展與建筑市場的需求還有很大差距。粘土制品以其簡單的生產工藝,廉價的土地資源,使其的成本大大低于新型墻體材料。因此,粘土制品仍然占有大量的市場,這勢必減少了新型墻體材料的市場,限制了輕質隔墻板的發展。
二、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弱。新型墻體材料開發與技術創新體系尚未形成。企業技術開發投入不足,自主開發能力較弱,重復引進較為嚴重,地區間的分工、協作缺乏有效的組織協調。對市場需求及變化研究不夠,攻關的技術目標還不夠清晰,技術開發缺乏資金。因此,企業生產的新型墻體材料產品種類較少,類型比較單一,不能滿足建筑工程中各種墻體的使用要求。
三、企業競爭能力差,生存較為困難。新型墻體材料在成本和售價方面無法和實心粘土磚競爭,大部分新型墻體材料生產企業生存困難,直接影響了新型墻體材料的發展。企業的規模不大,產品的產量低 大多生產單位限于現有的自身市場,不敢大規模的生產新型墻體材料。這樣勢必造成其管理成本偏高,缺乏市場競爭力。
四、新型墻體材料的使用限制。新型墻體材料的使用都具有專門的操作規程,以往許多許多設計單位和施工企業不能很好的掌握新型墻材的產品品種、指標性能、技術規范和注意事項等,并且對新型墻材的應用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普遍沒有在設計圖紙中嚴格注明新型墻材的品種、容重、強度等主要質量指標要求以及相應的防水、防裂、防滲等結構構造措施或設計不合理,導致一些應用新型墻材的工程出現開裂、滲漏等質量問題。因此,帶來一些工程使用新型墻材的效果不理想,這也給新型墻體材料的推廣應用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五、輕質隔墻板價格高。新型墻體材料雖然各方面的性能都好于粘土制品,但價格因素是制約新型墻體材料的“瓶頸”。
六、生產單位的資金因素。生產廠家由于其前期的投資較大,還有考慮到現有新型墻體材料市場的現狀,不愿意也不敢盲目追加投資,采取一種觀望的態度。
七、施工單位的消極因素。由于施工企業在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的過程中不能得到相關的實惠,而且他們習慣了使用粘土制品,如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勢必帶來施工企業的施工成本。
八、推廣應用力度不夠。產品生產與應用脫節的問題未能得到很好的解決,對市場和應用技術的研究滯后,一些產品沒有列入工程建設標準,不能順利地進入建筑應用領域,使新型墻材的使用范圍,應用數量受到了限制。新型墻材的生產能力沒有充分發揮,設備利用率低,直接影響了新型墻體材料企業的經濟效益,制約了新型墻材的進一步發展。
針對上述問題,需要的不僅僅是建材公司和施工單位之間的親密配合,還要國家盡快的落實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加強對市民和城鎮居民關于新型墻材——輕質隔墻板的認知。